吴川一中“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今年是“五五”普法实施的最后一年。五年来,我校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市《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全校师生知法守法,法制观念强,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五年来学校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参照《吴川市“五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参考标准》,学校对“五五”普法工作作了全面深入的自查,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一贯重视师生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列入学校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学校教学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末(“ 12.4 ”法制宣传日后)和第二学期末均召开一次年级组、科组长以上会议,听取各科组、各年级组的普法工作汇报。
学校普法工作列入学校每学年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渗透到各相关处室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去,如党支部、政教处、保卫处、总务处等。
学校制定了《吴川一中“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及实施方案》, 2006 年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召开了“五五”普法启动大会,每年由党支部、政教处主持召开学校年度普法表彰大会。
学校领导全员全程参与学校的普法宣传教育的组织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对全校师生的普法工作作全面的检查。
学校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健全。 2006 年起,学校就组建了由党政“一把手”亲任组长、各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组员的领导机构。近年校级领导和中层领导有较大的调整,学校也及时对机构成员进行了调整,确保了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每个年度,学校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均召开专门的会议,根据学校普法规划及实施方案并结合学校年度工作实际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学校领导全部担任年级组管理和学科教学工作,基层普法工作的调研、检查和指导工作得以经常性开展,工作十分扎实。
二、普法工作措施有力
学校健全普法办事机构,指定了党委办公室张康胜、李静和教务处林康等三位老师作为办事机构的成员,机构人员法律素质好,以学校党委办公室作为普法机构的固定办公场所,有电脑、照相机等办公设备。
学校健全有《吴川一中“五五”普法学习、考试及考核制度》及普法《实施方案》,确保了学校普法工作有制度、有措施、有奖罚。
学校普法经费列入学校的经费预算,在经费十分紧张的环境下,每年均优先安排普法经费的开支,五年来,普法经费均得以落实。
学校普法办事机构每年常规性地召开二次(第学期一次),及时贯彻上级和普法主管部门有关普法工作的批示精神,并安要求按时报送开展普法工作材料。
学校把学法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每年均全员参加上级或主管司法部门组织的干部学法考试(考试成绩的登记、考评及存档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普法主管部门落实)。
学校建立有普法骨干队伍。普法骨干队伍由学校普法办事机构人员和学校“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网络中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队伍庞大,成员法律素质好,确保满足学校开展普法工作的需要。
三、普法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学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实施方案(见《吴川一中“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及实施方案》),并健全了《吴川一中“五五”普法学习、考试及考核制度》。
学校党委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学法制度,严格按上级要求订阅学法资料,在自学基础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集中学法,并确保全体党员教师全员参加学法考试。
建立和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每个学期均组织一至二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确保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二次。
五年来 , 学校党政“一把手”及校级领导每年均全勤参加由市人大、市普法办举办的法制讲座。
“五五”期间,校级领导,特别是中层领导,都有了较大的调整;大部分领导也参加了特级教师、名教师和南粤教坛新秀的评选。对此,学校态度十分鲜明,把领导干部的学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评先的重要依据,并由校党委领导、普法办事员和电教员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组织上岗前的法律知识培训。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了学校公职教职员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实施方案和建立了学法考试、考核制度。
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学校从实际需要出发,对教育系统有关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开展宣传活动,如 2004 年颁发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 2006 年颁发实施的《义务教育法》等,确保新的法律法规能及早深入人心,确保全体师生能全面的守法、用法。
全校教师均具有较高的学历,个人整体素质和学习能力均很强,同时,学校的主要职能是教育。为此,学校积极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加全市普法工作的集中活动,主要是普法知识学习、考试活动。
近年学校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每年均招聘或调入数十名教职员工。为保证招调教师的法律知识水平,学校每年均对招、调的教师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考试,确保了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普法宣传形式多样
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历来注意有的放矢,紧密围绕普法这个中心,以专业法宣传为主要内容,如《教育法》《教师法》、环境保护、禁毒、反邪教等,开展了中心明确、主题鲜明的有声有色的宣传活动。
为保障宣传力度和效果,学校积极发掘形式多样的宣传渠道,积极创新普法手段和形式。除了常规的如班会级会校会、国旗下讲话、标语专栏、图片展览、知识讲座、知识咨询、知识竞赛、广播电视和报刊杂志等宣传渠道外,学校还利用先进的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普法宣传,如多媒体教学平台、校园网等,其中校园网开辟的“五五”普法宣传栏目内容丰富,具有容量大、覆盖面广、快捷经济等特点。此外,学校还充分利用十四个学生社团的社团活动,特别是“长城政法学社”的活动,在社团活动中充分渗透普法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特别重视开展好每年的“ 12.4 ”法制宣传活动,把“ 12.4 ”法制宣传活动作为学校每年中有影响力的较大型的普法宣传活动。在活动中,全面启动所有的宣传渠道和宣传形式,并做到宣传中心突出、主题鲜明。
通过实施以上的宣传举措,学校的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十分扎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五、普法效果显著
学校师生的学法用法积极性高,如学校举办的法制知识讲座、竞赛,普法学习、考试等,相关人员均全员参与,积极认真。
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以来,学校没有发生重大的违法犯罪案件和重大违纪案件。
学校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观念明显增强。五年来,学校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做出了很大的成绩。近几年,学校经历了初高中分离、吴川一中实验学校(初中部)体制改革、创建国家级示范高中、扩大办学规模、大规模进行软硬件建设等一系列改革,均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进行,使这一系列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末发生领导干部违法、重大违纪或不依法行政等问题。
学校实行政务公开,特别是群众最敏感的收费公开,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违纪和错案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能够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项公务,做到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五年来,没有因学校执法不公、不当引发的涉法上访事件和重大群众性闹事等恶性事件,投诉案件明显减少,没有发生行政案件败诉现象。
学校全体师生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员参加学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以上,行政管理已全部纳入法治轨道,动作规范。此外,学校在广州市正大律师事务所聘请了文震殊律师作为学校的常年法律顾问,有效提高了学校的法治水平。
六、存在问题
通过全面认真的普法工作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不足 :
学校没有注重树立学潮先进典型,末发挥学法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 ;
学校“五五”普法档案资料整理、收集存档工作不够完善,由于活动时间跨度大,很多普法学习、考试原始资料及活动图片缺失,对普法工作的回顾与总结造成很大的影响。
七、努力方向
“五五”普法阶段即将结束,“六五”阶段普法将要启动,我校将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认真反省存在问题,继续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为顺利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并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做出更大成绩作好充分的准备。在“六五”普法工作中,我们将树立“以法促教”的理念,处理好普法工作与常规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以普法促进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提高。
参照《吴川市“五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参考标准》,通过全面深入的自查自评,我校“五五”普法工作自查分数为 97 分(见附表),敬请市普法检查工作组专家领导检查并提出宝贵的指导意见。
2010 年 6 月 |